工程编码 1306aa150043-001 所属地区 保定市高开区 工程名称 华光路(朝阳北大街-阳光北大街)路灯、便道、箱变工程(二次) 建设单位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北三环北侧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合同估算价 12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法人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200 元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联系人 陈优 联系方式 0312-3372882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6-24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6-30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6-24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6-30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 6 月24日至2015年 6 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容 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BHJ1505-BD-029
1.招标条件本项目华光路(朝阳北大街-阳光北大街)路灯、便道、箱变工程已由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华光路(朝阳北大街-阳光北大街)路灯、便道、箱变工程 工程建设地址:北三环北侧 道路长度:约1070米 工程总投资:约120万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1月10日 日历工期:83天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法人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许可证,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内具备:合同额大于120万的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送变电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外埠企业在报名时需取得《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递交预审申请文件时需提供《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 (原件)。 3.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关于联合体的规定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施工资质、能力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投标。如果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除满足以上所述要求外,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3、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应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审查、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各方应授权同一人作为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数量超过7家时,招标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前7家单位参加投标;若报名单位不超过7家时,符合初步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出现并列第7名,则按投标申请人企业同类业绩的合同总额由高到低排序,从并列第7名的投标申请人中选取总额最高的允许参加投标的申请人。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 6 月24日至2015年 6 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创业路118号 邮 编:071051 联 系 人:孟英杰 电 话:0312-3108821 传 真:0312-31088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 邮 编:071000 联 系 人:陈优 电 话:0312-3372882 传 真:0312-33299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