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09]3048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0]122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鱼类增殖放流站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鱼类增殖放流站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合同编号:CSSN-工程-059 招 标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工程概况:长沙综合枢纽位于望城县湘江干流蔡家洲。坝址上游距长沙市20~30k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90520km2。枢纽正常蓄水位29.7m,相应库容6.75亿m3,死水位29.7m,相应库容6.75亿m3。坝上设计洪水位35.83m,设计洪峰流量26400m3/s;坝上校核洪水位36.92m,校核洪峰流量30200m3/s。 枢纽属Ⅰ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1级。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设计,500年一遇校核。枢纽布置主要建筑物从左至右依次为2000吨级双线船闸、左汊26孔泄水闸、1孔排污闸、电站、鱼道、蔡家洲副坝、右汊20孔泄水闸。坝顶公路桥宽27m,长1904m。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鱼类增殖放流站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人应为完成下述所列的工程项目提供劳力、材料、设备、服务以及实施。本项目绿化总面积约70亩,包括园林绿化工程、铺装及小品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本工程于2015年 9 月 1 日开工,2015年 11 月 30 日完工。项目开工时间为暂定时间,将根据招标情况确定,计划完工时间将顺延。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4月30日—2015年4月30日(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7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质),且2012年4月30日—2015年4月30日(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的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700万的景观绿化工程;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专职安全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的岗位证书; 3.6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均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省内企业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3.7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3.8投标人同时在资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资料等。 4.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 6 月 29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5.资格审查入库事宜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具体入库程序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看。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信息库中无需入库的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7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0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其中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证明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需同时提交如下资料原件供查验: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检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现场检验) 3)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投标承诺书原件;(开标现场检验) 4)省外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没有提供上述原件中1)、2)、3)、4)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731-880888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室(省电大对门) 联 系 人:曾女士 张先生 电 话:0731-85176969 传 真:0731-8223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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