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28团珠江路、工业园区道路硬化改造及团幼儿园、学校、公墓、医院、园区绿化建设项目项目已由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师128团(社会)备(2015)0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第七师128团,资金来自国拨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128团珠江路、工业园区道路硬化改造及团幼儿园、学校、公墓、医院、园区绿化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址: 第七师128团 2.3 建设内容:工业园道路硬化1900米、道路绿化2公顷;128团幼儿园绿化面积0.27公顷;学校绿化面积1.23公顷,公墓绿化面积2.21公顷、医院绿化1.39公顷、珠江路路面硬化改造937米 2.5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该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质,相关良好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月 26日至 2015年 7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 时至 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报名时需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并同时携带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 年 6月26日至2015 年 7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 13:30 时,下午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七师门户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章)第七师128团 地 址: 邮 编: 833200 联 系 人: 刘新强 电 话:18999701877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章)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 邮 编: 833200 联系人:费永强 电 话: 0992-3234491 传 真: 0992-3234491 电子邮件: XJHY888888@126.com 开户银行:中行团结东街分理处 账 号: 108208935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