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 樟 招字[2015] 第 01号 樟树市博物馆筑卫城遗址本体保护(一期)工程项目经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4]1350号文件批准建设,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樟树市博物馆; 二、工程地点:樟树市樟树市大桥街道办事处洪光塘村; 三、招标项目:筑卫城遗址本体保护(一期)工程; 四、招标范围:筑卫城遗址本体保护(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业务范围须涵盖古文化遗址;(三)、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处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十二五”时期大遗址保护项目库的150处重要大遗址保护工程的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四)、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文物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相等级别职称和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六)、省外施工企业还应持有江西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证明材料。(七)、五大员上岗证及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并接受资格后审。(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同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营业执照和上述资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报名时同时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七、报名时间:2015年 6月26日至2015年7月2日(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樟树市杏佛路69号财政局六楼)。 九、未尽事宜请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招标单位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 13879529984 招标代理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18370538846
樟树市博物馆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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