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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码 131023150008-003 所属地区 永清县 工程名称 永清县裕丰街中段改造工程(道路、排水)(二次) 建设单位 永清县建设局 工程地点 永清县城区裕丰街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 招标代理单位 廊坊市圆福元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736.6577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王海强 联系方式 0316-2381932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5-06-29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5-07-03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6-2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7-03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6月29日9:00至2015年7月3日17:00(工作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裕丰街中段改造工程(道路、排水)已经永发改总字[2015]第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清县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永清县裕丰街中段改造工程(道路、排水)(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改造全长852.667米、道路宽度22米,为城市主干道(西起武隆路,东至文苑路)。 建设地点为:永清县城区裕丰街; 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 合同估算价:736.65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以上资质、资格要求的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经永清县招标办审核后,在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逾期备案者恕不接待,报名无效。备案时必须持:网上报名回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需取得2015年度廊坊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准入资格)。 4.2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建设局 办公地址:永清县裕丰东街6号 联系人:董贺强 联系电话:15530642875 招标代理单位:廊坊市圆福元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2楼 联系人:王海强 联系电话:0316-2381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