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XMGGGC2015-DW-GKZB-SZ-SG/JL016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人行道铺装和道路修缮工程(路面和路口道路修缮)已由东政字[2015]10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东乌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2.1施工: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人行道铺装和道路修缮工程(路面和路口道路修缮)(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 2.3、建设规模:维修破损路面及路口道路总面积:41578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5年07月25日-2015年10月0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2.6、投资规模:1218.188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考核证书) 凡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锡林郭勒盟外企业须具有锡林郭勒盟住建局办理的进驻备案手续) 4. 资格审查资料 4.1、施工企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及五大员证(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申请投标企业情况审查表,且建造师及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与对应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申请投标企业情况审查表。 4.2、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任何缺项都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3、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加盖公章以备审查。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时间: 2015 年06月29日至 2015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2 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和谐佳园33栋四单元四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施工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乌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刘兴华 电 话: 0479-3221340 监督机构: 东乌旗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负责人: 詹武军 监 督 电 话: 0479-347857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阔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479-8260136 传 真: 0479-8260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