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FCG-F2015002 发布日期:2015年6 月30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新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 2、招标人:凤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服务期限 1、项目概况:新老城区管辖范围内的约2.78万棵乔木和23.6万平方的绿化苗木的养护。(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包括招标项目范围内绿化苗木修剪、除草、浇水、防虫、防病、施肥等养护工作。 3、包划分:共2个包. 第一包:约1.26万棵乔木和11.6万平方的绿化苗木(具体内容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附表)。 第二包:约1.52万棵乔木和12万平方的绿化苗木 (具体内容划分详见招标文件附表)。 每个投标人可投一个包或同时投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时,如其在前一个包中排名第一,则其投标文件参与第二个包的评比,但不能中标,即为第一包的中标人在第二包的评比中排名第一,则由第二包的第二名当选为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依次为一包、二包。 4、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由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苗木成活率达到100%),下一个季度末支付上一季度费用(每年服务费的25%),服务期满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5、服务期限:两年。 6、预算金额:第一包:188万元/2年;第二包:184万元/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盖章),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固定作业工具的资产证明(发票等),固定管理人员至少5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盖章),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办公场所属于凤阳县城境内) 5、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未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6、外地企业(凤阳县外)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需在凤阳县城范围内七日内成立分公司。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招标文件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标书费:300元/包。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 第一包: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RMB:30000.00元);信用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RMB:120000.00元); 第二包: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RMB: 30000.00元);信用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RMB:12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须确保到账),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新老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一包或二包)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75231049094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 :王工 电话:0550-6620377 电话:0551-67193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