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单位名称 |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
单位地址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000号经开大厦 |
联 系 人 | 曹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3-85620071 |
招标项目内容 | 工程名称 | 游抚庙正殿修缮工程 |
工程地点 | 平湖市解放路西路南侧、如意路西侧(白马堰老街) |
工程类别 | 由投标单位自行判别 | 资金来源 | 上级补助及其他 |
项目规模结构 | 总投资 | 54.25(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投资 | 约47(万元) |
投资批复 | 平开立(2015)21号 |
工程规模 | 本工程位于平湖市钟埭街道白马堰社区,游抚庙现存正殿,坐北朝南,一层木结构,小青瓦屋面,面门阔三间,通面宽11.7米,通进深13.2米,及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81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木结构(详见图纸)。 |
项目招标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投标人资质 |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园林古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园林项目主管 |
工期 | 100天 | 履约保证金 | 按中标价的10%交招标人 |
投标资料要求 |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证明(一式二份)及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园林项目主管证书、手册 6、受托人企业养老缴费证明(截止本月,本单位缴费半年以上,县级以上社保中心证明盖章); 7、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开标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
发布日期 | 2015年6月30日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15年7月9日9:30前 |
答疑、限高价发布时间 | 2015年7月6日 |
开标地点 | 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建路1299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出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注:基本账户开户在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户 名: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基建专户 开户行:平湖农村合作银行钟埭支行 帐 号:2010 0000 0390 746 |
备 注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从本网站自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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