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9241503090201项目名称射阳县建设大道西延道路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3209241503090201-BD-001标段名称射阳县建设大道西延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7月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7月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射阳县建设大道西延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射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县城区建设规划并报经县政府批准,拟实施射阳县建设大道西延道路工程。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射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工程名称:射阳县建设大道西延道路工程。 2.3工程地点:射阳县建设大道(海都路-机场路)。 2.4工程内容:沥青砼道路、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等。 2.5经财政评审的预算价为: 16755.11万元 2.6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5080万元。 2.7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8月。 2.10工期要求:180天。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投标有效期:45天。 2.13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注册资本金达3000万元及以上。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2012年7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竣工的(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合同价不小于招标控制价×80%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5拟定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少于1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员3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质量员3人、安全员3人等); 3.6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手工程。 3.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挂证人员”不得担任本项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 3.8拟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项工程对应类高级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未能体现专业,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8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 3.9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均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岗位证书。 3.10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3.11拟定项目组成员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有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3.12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盐城市外施工企业应具有《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14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5、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施工。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被扣除;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除项目部主要成员以外,中标人还应为本项工程配备标准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等,以满足施工管理工作需要。 6、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数额:80万元。 6.1.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2履约保证金 6.2.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6.2.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公示结束后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 6.2.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6.2.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分施工段退还。 6.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3.1中标人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 6.3.2中标人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间、方式:与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方式相同。 6.3.3中标人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时间、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春节后,分施工段退还。 7、工程款支付办法 7.1全部工程按期交工,交工验收合格后第一个春节前,付中标价的40%工程款。 7.2全部工程按期交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第二个春节前,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7.3全部工程按期交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并完成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各项工作,办理缺陷责任期、质保期验收相关手续,第三个春节前,按审计审定总价结清剩余工程款。 8、分段施工、分段验收、分段支付工程款 8.1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分段实施该项工程。 8.2承包人(中标人)按发包人(招标人)分段施工书面指令(开工令)施工。 8.3承包人(中标人)不得因发包人(招标人)分段施工时间跨度长短提出有关工期索赔。 8.4发包人(招标人)发出开工指令的施工段,必须在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80天内交工。 8.5发包人(招标人)将按照各施工段分别组织竣工验收。 8.6按已交工的施工段合同估算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款支付办法,分施工段支付工程款。 8.7履约保证金一次性交纳,竣工验收合格后,分施工段退还。 8.8承包人(中标人)不得对发包人(招标人)分段施工提出任何疑议。 9、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10、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10.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2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10.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5、0.96、0.97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 10.4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10.5确定通过评审并满足上述条件的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或放弃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0.6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评标后的排序。 11、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1.1 招标公告发布: 11.1.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11.1.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1.3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8日。 11.2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1.2.1发售时间:2015年7月4日8:00时至2015年7月8日18:00 时。 11.2.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11.2.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11.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夏正荣 联系电话: 0515-82340122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唐善秀 联系电话:0510-89803566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