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南新区寨炳农场片区滨河公园(新松中段)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南新区寨炳农场片区滨河公园(新松中段)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松桃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松发改投资[201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南新区寨炳农场片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面积28216平方米,硬质铺装6865平方米,绿化面积213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修整、挡墙和景观土建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和供电,给排水安装工程。 总投资:1349.12万元; 建设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文件、招标人的其他通知文件所示全部实施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你单位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2 日至2015年 7 月 8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 时30分,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松桃苗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持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7 月 2 日至2015年 7 月 8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30分,,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松桃苗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保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9时00 分,地点为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松桃苗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金融101大厦TA-1栋21层19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杨红梅 联系人: 陈庆华 电 话: 13595624885 电 话: 18085163063 传 真: 传 真:0851-82217080 2015 年 7月 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