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15】-044 二、采购预算:21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限 技术参数 1 校园绿化养护 21万元 1年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提供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拆包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日- 7月1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中心)。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3)提供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浙江省湖州行政服务网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1份); (5)经当地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确认的2014年度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6)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7)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中;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开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800015981000350 行 号:31333600001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7月22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7月22日9:00时在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四楼(长兴县行政中心东侧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 业务咨询: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匡 伟 联系电话:0572-2199129 传 真:0572-2708550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