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鹿邑县太清宫三清殿屋面维修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鹿邑县太清宫景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2.1、项目名称:鹿邑县太清宫三清殿屋面维修项目 2.2、采购编号:鹿采购[2015]0702号 三、竞争性谈判项目简要说明及标包划分: 3.1、设备名称:屋面维修及修缮; 3.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详细清单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3.4、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四、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须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近三年(2012-2014年)有类似项目的合同经验。并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4.3、投标货物及施工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4.4、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 年7月2日至2015年7月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市川汇区大庆路南段鑫瑞铭家9楼)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性文件。上述招标公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鹿邑县太清宫景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0394-8698566 八、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监督电话:0394-7187182 2015年 7 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