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对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颐园街一号欧式建筑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具有 具有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资质,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内容的工程公司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颐园街一号欧式建筑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SC[2015]0675 二、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预算内 4960439.93 元 三、工程内容:(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见本文第三部分)。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竣工期及施工地点:自合同签订后 120 日历日竣工、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1号。 六、被邀请的供应商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 具有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 资质,且业务范围须包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内容的工程公司。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9日15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勘查现场时间、地点:2015年7月10日9时、哈尔滨市南岗区颐园街1号(采购单位自行组织), 联系人:余佳音 电话:15645682677 十、答疑会时间、地点::2015年7月10日14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十一、文件质疑: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质疑,可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质疑书,磋商小组将对质疑内容进行论证答复。如属无效质疑,将现场书面告知质疑人;如质疑内容有效,磋商小组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执行。 十二、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5年7月16日9时3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四、磋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十五、磋商保证金金额 包号磋商保证金金额 (元)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50000须在2015年7月14日前(含当日)到达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行 号:313261020080 账 号:2003 0121 0100 0000 3 汇款用途:SC[2015]0675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磋商保证金”规定
采购人: 革命领袖视察黑龙江纪念馆 联系人: 余佳音 电话:15645682677 集中采购机构: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项目经办人:冯 屹 电 话:0451-87220718 传 真:0451-87220718 项目负责人:郑 斌 电 话:0451-87220719 传 真:0451-87220719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07-03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报价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导致报价无效,建议供应商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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