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昌市江南二路(K0+900~K5+418.03)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49号文件批准建设。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本市政工程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偏北向与323省道连接,向南与天台北路相通,规划为城市主干路,桩号范围为K0+900~K5+418.03,全长4.51803km。道路规划红线宽50m,双向6车道,车行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采用荷兰砖。 本道路设有跨越长岭河水系的2#桥和3#桥二座桥梁。二座桥梁均为单幅桥,单幅桥宽42m,桥墩墩身采用桩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其中2#桥梁全长为214.6m, 3#桥梁全长为90.7m。 概算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以设计院出具的概算书为准)。 2、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建设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K0+900-K3+527.524段2015年12月30日前完成水稳层,2#桥满足通车条件。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等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基础及照明、治安监控等各类过街管线预埋及连接井、边坡防护等相关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必须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或者公路工程。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原件以供核查。若提供了业绩的补充证明资料必须是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否则无效。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2)必须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完成过以下两项类似工程的施工管理:①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或单项合同长度不低于3km)的沥青混凝土道路(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②长度不小于200m的桥梁工程。 类似工程的竣工时间应在2012年1月1日之后。(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考核内容,如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等补充材料)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3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9、投标人信用分值应为80分及以上(信用评价分值以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查询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5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9时00分。请投标人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同时进行,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7月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宜昌新区门户网》、《宜昌城建投资控股集团网》。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 系 人:周涛 联系电话:0717-6253135转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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