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新塘镇东华大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4]594号 批复单位 增城市发展改革和物价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新塘镇东华大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4]59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现对新塘镇东华大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塘镇东华大道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简工 联系电话:020-8277744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20-83277480-802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2752183 三、建设地点:北起107国道与东华大道交界处,南至东江。 四、项目概况:项目实施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改造面积3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红花羊蹄甲、大叶紫薇、多花红千层、花叶良姜、龙舟花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5- 招标内容:项目实施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改造面积3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红花羊蹄甲、大叶紫薇、多花红千层、花叶良姜、龙舟花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为:2608563.86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及缴纳保证金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5年7月6日00时00分至2015年7月10日23时59分。 2、缴纳保证金时间:从2015年7月6日0时0分至2015年8月6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5年8月6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2015年8月 6日10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5年 8月6日10时00分止时间:2015年8月6日10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报名后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1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踏勘现场方式:由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参加踏勘现场。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文件资格审查。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②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工种人员的最低标准》(附件三)。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园林施工员、质量检查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岗位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持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包括: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等技术工种人员各2名,须提交上述工种人员第二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职称证(或建造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指定集合地点踏勘,勘察现场完毕后领取招标人签发的现场踏勘表。踏勘现场集合时间:2015年7月10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踏勘现场集合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增城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根据高检院、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贿赂局《关于工程项目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函》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增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32855763)。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备案登记,且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二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报名窗口( 3 )报名,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本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元,收后不退。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报名资料装钉成册,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不按上述要求的将不接受报名。 十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五、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其他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六、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七、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八、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十九、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二十一、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项目内页码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审核情况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1式2份,不用装订) 原件 2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书证明书 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投标人及其资质和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有效备案证明材料 原件 交易中心网上打印,报名时核查 8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工种人员一览表 原件 按附件三格式 9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及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原件备查 岗位资格证、职称证按附件二要求提交 10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集中踏勘现场证明。 原件 11投标人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5、本表中复印件资料,没有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将视为没提交该资料,资料不完整不接受报名。
附件二: 《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工种人员的最低标准》 序号人员具体要求人数 (一)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中级技术职称1名 2技术负责人园林绿化高级技术职称1名 3园林施工员持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1名 4专职安全员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名 5质量检查员持有有效质检员岗位证1名 6材料员持有有效材料员岗位证1名 7资料员持有有效资料员岗位证1名 (二)技术工种人员 1绿化工持有有效职业资格证2名 2花卉工持有有效职业资格证2名 3植保工持有有效职业资格证2名
附件三: 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一览表 序号姓名年龄拟担任职务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学历
附件四: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发布人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7-0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