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新陂街人行道及绿化工程 批复文号 河发改基[2006]31号、河发改资函[2009]26号 批复单位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新陂街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原科技十四路)、新陂街(原大塘安置区西侧规划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工程项目,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核准,现决定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新陂街人行道及绿化工程。 4、工程规模:本工程的高新五路(东起兴业大道,西至兴工路)长约890米,新陂街(北起高新五路,南至高新六路)长约460米;建设绿化面积约11900平方米,工程总预算造价约543万元。 5、工程招标内容: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绿化及配套人行道工程内容的施工。 6、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新陂街。 7、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8、工程质量要求: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CJJ/T82-2012)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近三个月(2015年3月至5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出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近三个月(2015年3月至5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本工程的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1名; 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1名;园林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名;绿化工5名;花卉工5名;植保工、育苗工、电工、测量放线工各1名;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近三个月(2015年3月至5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该项目报名人员的岗位信息须与进粤人员登记的岗位信息对应一致)。 7、本项目不接受自2010年1月1日起以来在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批评记录的企业投标报名,具体以各级政府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建设过程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批评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须提交投标人的承诺声明)。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16:00。 2、报名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3、投标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近三个月(2015年3月至5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交在本公司缴交的近三个月(2015年3月至5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 5、拟派本工程的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园林、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须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园林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交《上岗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育苗工、电工、测量放线工须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人员在本公司缴交的近三个月(2015年3月至5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报名时须带备以上人员身份证原件核对。 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起以来在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和通报批评记录的承诺声明(按附件一格式编制)。 8、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⑤资料不符的。 (3)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2、投标人必须提交5.0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5年7月6日9:00至2015年7月10日15:30。投标保证金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自身报名前须到招标人处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河源分行 账 号:802726407908091001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2-3601986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一人一岗,不得兼职)必须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5年7月10日16:0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没有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投标人自动失去投标资格。 2、各报名企业须于2015年7月10日17:30准时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生 联系电话:0762-3602879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附件一 承诺声明
致: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新陂街人行道及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安全、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被政府有关部门记有不良记录或通报批评记录; 2、如果在该项目资格预审、建设过程中,招标人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通报批评记录,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不以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如果我方经开标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通报批评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不以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附件一.doc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