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胡杨大道至沙漠森林公园入口处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胡杨大道至沙漠森林公园入口处道路工程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字﹝2015﹞236号文件批准立项,施工图设计已经甘肃睿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审查。本项目业主为金塔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县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金塔县金塔镇 2.2 建设规模 2.2.1 金塔县胡杨大道至沙漠森林公园入口处道路工程建设里程1.67公里。全线采用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其中K0+000—K0+740段路基宽度24.5米,路面宽度23.5米,K0+740—K0+995段为渐变段,路基宽度12~24.5米,路面宽度11~23.5米,K0+995—K1+670段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1米。路面结构K0+000—K0+995段采用3.5厘米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厘米沥青碎石下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K0+995—K1+670段路面结构采用3厘米沥青混凝土上面层+4厘米沥青碎石下面层+18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15厘米天然砂砾垫层。两侧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路肩,全线配置完善的防护、交通标志、标线、线形诱导标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安排 2.3.1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8 月 1 日,计划交工日期:2015 年 9 月 19日。施工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涵洞、交通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 2.5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段名称项目名称里程 (km)主要工程 内容备注 HSSG-1金塔县胡杨大道至沙漠森林公园入口处道路工程1.67路基、路面、涵洞、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合同段: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五年内成功完成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四个以上合同段(含路基、路面工程施工),且具有市政公路工程施工经验的。 3.2 要求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报名条件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4.1 施工合同段投标人报名条件: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当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原件),拟担任本项目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原件及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公告时间: 2015年 7 月 6 日至 2015 年 7 月 8 日5.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金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现场,并将踏勘现场后的有关问题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项目业主统一答复。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上午14时40分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5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5.6开户银行: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工行金塔县支行) 账 号:2713 0368 0902 6411 176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塔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280号 联系人:李建锋 电 话:13659379906 日期: 2015年 7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