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18 开标时间:2015-07-28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屿路和凤山路道路两侧15米绿化带绿化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绿化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州市绿化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仓山区盘屿路和凤山路道路两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长约3919.15米,宽约15米,总用地面积约58787.2平方米,本项目财政审核的控制价:2041846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起点位于建新南路与盘屿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福湾路,全长约3919.15米,包括种植乔木类、灌木类,地被类植物,景观绿化、给排水工程、土方回填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10. 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6 日至2015 年 7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通过网络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通过网站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根据规定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18保证金”;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7 月 28 日 9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匿名报名的报名号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7.3 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说明:本项目按福州市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的规定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但要求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及作为备份的电子光盘。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人最后一次上传成功的网络递交数据为准,未实现网络匿名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保证网络递交数据与电子光盘数据的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光盘数据作为备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人只能使用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具体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87585006)。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中的电子招标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已由v3.5.0更新至新版本v4.2.0,各位投标人须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及时更新使用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绿化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44号,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715686 传真: 0591-87854541 ; 联系人: 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龙山巷32号龙山新苑二楼,邮编:350003 ; 电话:0591-87892787,传真:0591-878792787; 联系人: 李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16040100100069058;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18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部分投标人补足后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