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浙江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43294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资格预审】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PPP项目
招标公告
一、工程信息
1、招标人:浙江湖州环太湖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0572-2708071
4、招标项目名称: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PPP项目
5、招标项目编号:G(Y)2015-005K
6、工程建设地点: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7、工程规模:本次招标的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化工程,主要包括104国道绿化工程、湖州西南分区导流港出口段(分期)景观工程、湖州市综合交通枢纽至11省道连接线绿化工程、外庄公园工程等共计4个单项工程
8、投资估价:约3.3亿元人民币 
9、招标方式:PPP模式公开招标
10 、PPP运作方式
10.1、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及施工承包人,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PPP项目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10.2、中标人在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订PPP项目补充协议,继承PPP主合同有关中标人权利义务,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维及移交。
项目公司根据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分单项工程与中标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作为合同第三方,明确约定工程开工时间及工期。本项目实行按单项工程分别实施、分别验收、分别购买服务、分别移交的原则。
10.3、单项工程合作周期包括建设期和运维管理期6年,运维管理期内,招标人按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购买服务费用。
11、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7月6日 
12、报名时间: 2015年7月7日至 2015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13、报名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
14、联系人:小倪  小胡                    联系电话:0572-2590123
15、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符合下述5项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企业财务2014年末净资产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
(4)企业诚信良好,2012年以来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
(5)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湖州市外企业参加投标须经进湖备案);
本工程允许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即投资人、施工企业),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投资人,联合体成员为施工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资格要求如下:
对投资人要求:符合上述第(1)、(2)、(3)、(4)项要求
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上述第(1)、(4)、(5)项要求。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报名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自拟)。
1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施工企业委派):
取得有效的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工作手册须盖有有效期,且在有效期内)
17、其他要求:
17.1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17.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7.3本项目拒绝企业法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7.4本项目拒绝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的融资平台公司及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的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17.5关于外地企业进湖备案的说明:《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办理咨询电话:0572-2053887,《湖州市区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办理咨询电话:0572-2038771
二、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投资人提供以下资料:
1.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席位证(可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同步办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2013版)、《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独立第三方确认的能完整反映企业净资产的2014年末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其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2、施工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2.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2013版)、湖州市外地企业进湖备案资料【提供《湖州市区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复印件及《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以上2.1、2.2条款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
3.1为体现投资人的投资建设能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5000万元,作为投资建设能力证明。该资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中中标人的款项将自动转为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履约保证金,滞留期间不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章。
3.3、本工程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全部入围。
3.4、本工程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拒绝其投标。
3.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相关文件下载
4.1、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施工报名2013版)
4.2、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4.3、《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报名期限: 2015/7/720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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