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峤镇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峤镇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秀屿区东峤镇; 2) 工程建设规模: 约30万元 ; 3)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5)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工程师; 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 2015 年 7 月6 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伍仟 元(¥ 5000 元)整,未预缴的可以以现金形式在开标前当 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在开标前足额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xyfwzx.gov.cn/)发布招标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 电 话:13808583073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 0594-2336005 联系人: 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