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5年零星市政绿化迁移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辖区内。2.2 项目建设规模:约180万元2.3 计划工期:从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绿化迁移工程总金额达人民币180万元之日止,则该合同立刻终止;或者桂城辖区内各相关单位因工程施工建设完毕,无须进行绿化迁移,则该合同也立刻终止,工程量及结算款按有关规定进行。2.4承包方式:采用固定费率;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2.6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2.7招标范围:该项目主要是配合桂城辖区内各相关单位因工程施工建设需要而进行的零星绿化及行道树等的迁移(因本工程为零星绿化迁移工程,无施工图纸,承包人须在接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施工)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4.5.1具有经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发出的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经延续注册的同级同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如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或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则必须具有有效的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登记手续。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县、区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4.7.1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曾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造价达到150万元的绿化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时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原件(不记名)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1) 收款人户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2) 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信和支行(3) 帐号:80020000003830575(4) 款项来源:招标文件费用写:“2015年零星工程招标文件费” 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2015年零星工程”。领取时间: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10日下午5时正(北京时间)领取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794311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7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核验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资料。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城公众信息网、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nbret.com/)发布。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新城2栋802室 邮 编: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黎小姐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57-81210769电 话:0757-81234973转831 传 真:传 真:0757-8123497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15年 7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