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涧岩头周家大院古建筑群四大家院保护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区涧岩头周家大院古建筑群四大家院保护修缮工程已由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许准字〔2015〕66 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零陵区文化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零陵区涧岩头周家大院古建筑群四大家院保护修缮工程 2.2建设地点:零陵区富家桥镇涧岩头村 2.3投资金额:1138.86万元(具体以零陵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4工 期: 240 天(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周家大院古建筑群四大家院保护修缮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不改变原有风貌,修旧如旧,达到国家文物局批复的设计方案要求和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须符合湖南省文物局湘文物保[2011]39号文件要求。外省企业须到湖南省相关部门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房屋建筑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3.5 投标人不得使用其它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参与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响应金 投标响应金的金额为:叁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响应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响应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必须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②企业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培训证书或相关文件为准),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最低配备共 5人,其中项目经理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 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施工项目部 关键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报名时须提供其本人的相关资料和本人一寸照片。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派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均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投标的其它有关证书证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一套并盖单位公章留存) 7、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答疑 7.1请从2015年 07 月 07日~2015年 07月 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区政务中心正对面)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费400元,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市零陵区文化局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13874783648 招标代理: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施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萍洲西路(区政务中心正对面) 联系人: 周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074630489 15575313997 传 真:0746-6226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