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排水管道提标扩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项目建设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2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沙市工务局(原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排水管道提标扩容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沙市万家丽路 2.3建设规模: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排水管道提标扩改造,全段管线共13764米,分三段改造实施:①长善院片区(浏阳河以北)新建d300-d2400明挖排水管道2686米;②长善院片区(浏阳河以南)新建d600-d2800明挖排水管道4884米,排水箱涵743米;③花桥片区(圭塘河以南)新建d600-d2400明挖排水管道3415米,d1500-d2000顶管1538米,排水箱涵498米。工程投资为人民币约13000万元。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日,其中:2016年1月31日前必须完成现有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项目施工围挡内所有路段的施工;花园路以北范围的工程,与轨道施工协调,具体由承包人与轨道公司协商组织施工;其他段落分段施工,必须在施工总工期内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具体工期以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执行保修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万家丽路(福元路-湘府路)排水管道提标扩容工程的排水工程、支护工程、路面恢复工程、交通组织分流(仅限本项目实施范围内)及临时设施工程、管线改迁工程施工及管道质量检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 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且关健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本项目最低配备共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以往业绩: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须具有1个以上(含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城市排水管道工程或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含排水工程)施工业绩。以往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施工合同及由发包人、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5.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万家丽路排水提标扩容工程”。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万家丽路排水提标扩容工程”),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8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 6.2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下载招标控制价(excel格式)及其相关资料。 6.3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7月12日 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省内企业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与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省外企业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原件,并须法定代表人授权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相关证明:(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9、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