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Y-G2015143 发布日期:2015年7月9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明中都皇故城南城墙西段、西城墙抢救性修缮工程(二期)。 2、招标人:凤阳县明中都遗址公园有限责任公司。 3、资金来源:财政,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凤阳县中都城。 2、建设规模:凤阳县明中都皇故城西城墙(含西华门),设计部位B—C(不含角楼城台)修缮,全长计831.59米。 3、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主要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做为预付款;工程量完成设计总工程量的60%后付至合格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在30日内付清(无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投标单位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古城墙修缮业绩。业绩时间不做限制,但须同时具备经招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三种证明材料中的至少二种做为业绩证明,否则视为无业绩(须提供原件)。 3、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及图纸下载时间:2015年7月9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标书费500元/份。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整(RMB1500000.00),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RMB300000.00);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RMB1200000.00)。 2、以上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开标室以备核验(并缴纳标书费5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明中都皇故城南城墙西段、西城墙抢救性修缮工程(二期)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凤阳支行 帐号:185731042110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3、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明中都遗址公园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475号财富国际528室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505559817 电 话:13956317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