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张杨路景观道路花卉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本项目资质要求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其以上(含三级)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4.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张杨路景观道路花卉工程 2、项目编号:SHXM-01-20150527-132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5-0007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绿化种植,控制价:60.1万元 5、交付地址:张杨路(浦城路—罗山路) 6、交付日期:工期要求50日历天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7-0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7-1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07-2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5-07-28 10:0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民生路1399号1楼1C02室 2、谈判地点:民生路1399号1楼1C02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谈判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详见谈判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城市管理署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苗圃路568号 地址: 民生路1399号4楼 邮编: 200135 邮编: 200135 联系人: 兰明星 联系人: 朱晓东 电话: 50282511 电话: 68542525 传真: 传真: 6854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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