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4111507070201项目名称新园花苑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3204111507070201-BD-001标段名称新园花苑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7月1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7月1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常 州 市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抽签方式) 编号:3204111507070201-BD-001 1、工程名称:新园花苑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开经备[2015]202号(2)投资额:200万 (3)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园花苑(4)建设规模:/ (5)结构类型:/(6)质量等级要求:景观工程合格;绿化所有苗木均应符合苗木清单中各项规格,成活率100%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8月至2015年10月 3、标段划分: 编号标段名称招标 内容估算价 (万元)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等级 1新园花苑景观绿化改造工程景观 绿化175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资质及以上申报一名项目 负责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投标保证金 3 万元/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户名: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北支行营业部;帐号:615101040218458;首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至常州市新北区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备案。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号通知要求执行。 (3)根据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投标单位截止2015年7月21日应无行贿犯罪记录,资格审查时由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北区分中心统一到区人民检察院查询; (4)根据常新政规[2010]2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应出具《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中所登记备案的执业人员,联系电话:0519-85127170; (5)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拒绝接受其单位投标文件,并记不良记录; (7)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6.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 (1)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 (2)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缴纳时间为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连续三个月; (3)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4)新北区建设市场信用备案登记书; (5)承诺函(详见附件二); (6)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三)。 6.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特别提醒: ① 以上6.1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② 以上6.1 款及6.2 款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④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⑤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后审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⑥ 资格审查资料6.2 款须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库”的信息为准,按苏建招[2015]29 号文第二条(三)款执行,且内容、印章完全,并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⑦ 投标项目负责人需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的注册建造师一栏并通过审核,未按要求录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8、公告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 年7月10日至2015 年7月16日 9、抽签时间: 报名及资审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 年7月22日 10 时 00 分 资审材料递交地点: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北区分中心1楼105室 报名及抽签地点: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北区分中心1楼105室 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投标单位于开标现场缴纳资料费 300 元整(现金) 10、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信息公布的下载: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网址http://58.216.237.117/czztb 二、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三、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承诺、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此价格不得进行修改,否则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为:人民币 壹佰柒拾伍万柒仟叁佰捌拾叁元柒角玖分 (¥1757383.79元)。 四、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资审前必须在 5.0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五、本工程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常州市春港环卫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 联系人:顾丽芬联系人:梁庆红 电话: 电话:0519-85225032 传真: 传真: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