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宜工交[2015]72号 一、招标条件 受宜阳县林业局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宜阳县洛卢高速香鹿山出口西侧护坡绿化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边沟截水沟1000m,钢丝网护坡2596.1m2,土工格室植草护坡(含绿化)7232.5m2,人字形截水骨架护坡(含绿化)3147.5m2。 建设地点:宜阳县香鹿山镇洛卢高速出口西侧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工 期: 135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期间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13 日至2015年 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8月 4 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林业局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15937980474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379-64791211转809 0379-69965997转809 传 真:0379-64791211 邮 箱:lyzx701@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