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陕县政府采购控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受陕县宫前乡人民政府的委托,陕县招投标中心现对“陕县宫前乡宫前村美丽乡村建设广场及村道绿化工程(三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陕县宫前乡人民政府 二、招标编号:SZ-2015-060 三、招标内容: 该工程包括永昌河及东西干河河道治理及美化,宫前村文化广场绿化、亮化、硬化,宫前村村道绿化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 期:9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7日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7月20日 地点:陕县招投标中心(陕县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四楼)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均为壹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 报名,购买标书步骤如下: 1、提交报名材料,复审报名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后,当日将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 3、持有效存款凭证,在陕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换取保证金收据; 4、发售标书当日,持保证金收据及标书费,购买招标文件。 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 位:陕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工行陕县府前支行 帐 号:1713120729350001117 投标保证金缴纳及兑换收据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17:00前。 六、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承包企业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经理叁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证书等相关证件; ②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的社保缴费证明(必须包含单位名称及个人的基本信息); ③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④由一家金融机构网点出具的存款证明,存款额不少于120万(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 ⑤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证复印件加盖章留存,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中心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 0398---3838298 网 址: www.sxzbzx.cn 陕县招投标中心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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