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学院校门入口道路两侧及旭日广场中部草地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惠州学院就选定一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承建校门入口道路两侧及旭日广场中部草地绿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说明 1.招标编号:10577-1506HZXY11-2 2.项目名称:惠州学院校门入口道路两侧及旭日广场中部草地绿化工程 3.项目内容:总承包人承建惠州学院校门入口道路两侧及旭日广场中部草地绿化工程。 4.工 期:90个日历天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报名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证书),市外企业必须在惠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投标人必须在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项目声明 1.投标人若有在以往承建惠州学院工程项目、提供物资设备和其它服务,必须没有不良影响,否则,一经核实,惠州学院将有权拒绝其投标或不承认其中标结果; 2.为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将对任何串标、围标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行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11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00,15:00~17:00时(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二)资格预审 1.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示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登记备案证书(市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的原件。并将以上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交招标采购办公室进行资格预审。 2.以上资料务必完整提供,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和邮寄的投标文件。另外,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以便拷贝与招标有关的文件资料。 3.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会再次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时间:2015年8月3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5室(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3日9:30(北京时间)。 4.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提供的投标书恕不接受。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9时30分(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2.开标地点: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5室(如有变动,电话通知)。 3.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务必出席开标仪式,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日期: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7月27日,具体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八、答疑会及现场踏勘 1.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至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释疑。 2.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必须自行到本项目的现场进行踏勘。 九、联系方式 1.招标机构:惠州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2.通讯地址:广东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 惠州学院行政楼5楼506室 3.联 系 人:郑老师、齐老师 4.电 话:0752-2529337 5.传真:0752-2529337 6.电子邮箱:sbk@hzu.edu.cn 十、监督电话 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 0752-2527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