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7月20日在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确定申洲针织围墙边绿化工程施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申洲针织围墙边绿化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绿化及人行道等施工(详见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为3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均为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工程预算价389217元(含暂列金20000元),最高限价330254元(含暂列金2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的企业,发包人予以拒绝)。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具备《衢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公选入围名录》中“园林绿化”A1或A2或B组中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中已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交易保证金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但未获得集聚区招标通用户号的投标者,请先到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管理系统企业备案登记,获取招标通用户名,备案登记表格下载及操作步骤见附件“招标通”。 3.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6000元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账支票等其它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衢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398767021682。联系人:姜女士,咨询电话:0570-3888061,QQ:1954244948 3.3投标保证金到账及操作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08时30分,汇款后请登录集聚区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见附件“招标通”,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交年金单位亦同上操作,按以上时间完成项目网上报名)。 4.录入信息 4.1承包商于2015年7月20日上午8:30~9:30时(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到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开标厅将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提供给工作人员,并办理录入信息手续。 4.2录入信息时必须由承包商交易员本人携带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企业必须进入市监管办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入库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凭有效的交易员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录入信息,投标竞价时已入库的资料无需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未入库企业请到市监管办业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电话:0570-8757609)。详情 220.191.236.84/DataDown/ViewData.asp?DataDownId=20080512100125859 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录入信息的承包商,工作人员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因工作人员操作进度或开标厅电脑原因或停电原因造成的录入信息时间延误的除外)。对因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原因造成的不能录入信息问题,请咨询办理机构。 5.报价函的递交 5.1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8:30时至9:30时,截止时间为 2015年7月20日9:30时,地点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世纪大道767号)二楼210室开标厅,报价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密封。未密封的,将被拒绝,退还给承包商。 5.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法报价,承包商统一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依据,并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项目具体条件和企业自身实力考虑部分风险自主报价。除合同规定的可调内容外,承包商在报价中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和风险费等费用。 5.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工伤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税金必须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计取。 园林绿化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上限4.35%,下限3.55%)(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10.94%计取(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市政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上限7.09%,下限5.80%)(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工程定位复测费(上限0.05%,下限0.03%)(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规费1按7.30%计取(注:以定额“人工费+机械费”为取费基数)。 税金按3.513%计取(以“直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其他项目费”为计费基数),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15%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农民工工伤保险按0.25%计取(以“直接费+综合费用”为计费基数)计取。 暂列金额为20000元,除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承包商不得擅自变动暂列金额,否则发包人予以拒绝。 5.4承包商递交的资料需包含报价函、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纸制版1份)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光盘(1个,用预算软件报价导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未提供的,发包人予以拒绝。 6.承包商的确定 6.1承包商在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勘探现场,以便获取有关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费用自理。 6.2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6.3报价在审定最高限价及以下的且工期和质量目标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工期或质量目标未响应交易公告要求的的承包商,发包人予以拒绝。 6.4本工程设风险控制价【本工程风险控制价=(审定最高限价-暂列金×1.03577)×85%+暂列金×1.03577】,承包价如低于本工程风险控制价的,应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额度为承包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 6.5第一候选承包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必须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提交承包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如未签合同或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发包人将没收交易保证金,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6.6发包人将对候选承包商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如发现恶意报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的,将取消其承包人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 6.7承包人开始施工后如出现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的,发包人将终止合同,有权在原候选承包商中按序选择承包人。承包商报价时需考虑此因素。 发 包 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郑丽娟 电 话: 0570-3856332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西区中央广场B幢401 联 系 人: 胡庆云 电 话:0570-3019238/18305003345 传 真: 0570-3019238 发 包 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