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坪头北路(永泰路至坪头中学)道路排水绿化人行道工程经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浏经计[2015]36号)立项,招标人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坪头北路(永泰路至坪头中学)道路排水绿化人行道工程 2.2建设地点:浏阳市制造产业基地坪头北路(永泰路至坪头中学)路段。 2.3建设规模:项目道路全长532.067米,路幅宽28米,单幅路,车行道宽16米,两侧绿化带宽2米,人行道宽4米,属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30km/h,设计荷载BZZ-100。道路采用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方案,其中机动车道路面结构为: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粘层沥青+7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AC-25+透层沥青+20cm厚5%水泥稳定层碎石+20cm厚4%水泥稳定层碎石+15cm厚级配砂砾石(位于K0+000-K0+165段)。人行道路面结构:5cm厚C30透水砖+3cm厚中砂找平层+10cm厚C20素砼基层。 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 2.6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7计划总投资:约1000万元。 2.8招标范围: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坪头北路(永泰路至坪头中学)道路排水绿化人行道工程,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取得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应为投标单位职工,以近6个月(2015年1月-6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3.6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需无在建项目,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湖南省外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格式”,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开标时对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玖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文件名为“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坪头北路(永泰路至坪头中学)道路排水绿化人行道工程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注意查询,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400元招标文件费用,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7.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按时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浏阳市人民政府网、《长沙晚报》、《浏阳日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制造产业基地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373189081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浏阳市浏阳大道威尼斯国际花园G5栋602室 联 系 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0731-83288727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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