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38876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省湖州市纯阳宫一期之玄帝阁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金盖山古梅花观的委托,就湖州市纯阳宫一期之玄帝阁修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采)2015500 二、磋商项目概况:古建筑修缮工程 (财政审批编号:2015368,采购预算人民币61万元)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资质: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或省级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 3、竞标人必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浙江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备进浙备案、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 5、竞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6、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已提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xml:namespace>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7月24日14:00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七、磋商时间:2015年7月24日14:00时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交付方式:网银/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爱山支行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有效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或省级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湖登记备案管理手册》或《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市外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5、竞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6、竞标人提供(2012-2014年任意连续两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9、竞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四)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7月17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五)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行政服务网http://xzfw.huzhou.gov.cn/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特此公告 湖州市金盖山古梅花观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5/7/14至 2015/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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