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婺城区莘畈乡吴村美丽乡村绿化工程,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工程造价约7.9万元。 2、招标范围及内容:绿化及道路等工程。 3、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莘畈乡吴村。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园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有其他工程中标除外)。 2.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城乡和建设局或婺城区城乡和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证书(职称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原则: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第五条第(七)款的原则进行认定);4、《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该手册必须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章,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的单位除外);5、招标公告第2.2、2.3、2.4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等。 四、报名时间:2015 年 7 月 20 日—— 7 月 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信珍 金海钟 联系电话:89113623 13095896981 18606563371 六、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吴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