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当家寺文物古建保护修缮工程和萨尤寺 古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DY2015-07-03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和县当家寺文物古建保护修缮工程、萨尤寺古建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已由共发改投资【2015】160号、共发改投资【2015】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共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共和县; 2.2 建筑规模和招标范围:共和县当家寺文物古建保护修缮和萨尤寺古建文物保护修缮;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证,以上人员须附社会保险证明; 3.2投标人须具备青海省文物管理局的备案手续,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2012至2014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1日(7月18日与7月19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下述资料至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王府井)1号楼1单元6楼106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 ;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 (3)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青海省文物管理局的备案证 ;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以上报名资料招标人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5.2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共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联 系 人:高永旺 电 话:0974-852022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号(王府井)1号楼1单元1061室 邮 编:810000 业务联系人:邓女士、文女士 电话:0971-8241868/8211136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