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经由(昌州发改投资【2015】600)备案。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第一标段:昌吉市西外环(南公园西路-塔城路)排水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08.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 2.工程规模:第一标段总长度为2145.2米,管径为DN800。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 GCJS201507072401145370第一标段:昌吉市西外环(南公园西路-塔城路)排水管网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其它;2015/07/22至2015/09/19,总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 1 1.报名时间:2015/7/16 10:00:00至2015/7/20 20:00:00。 2.现场报名地点或网址: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6日10:00时-2015年7月20日2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施工:CJ20150728;投标保证金10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5年7月16日10:00—2015年7月21日23:59,节假日顺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中国银行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账号:107648048696 行号:104885001092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开户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35号(州财政局楼下) 5、招标文件的领取:施工若报名家数超过15家(含15家),进行资格预审,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5日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自动转入资格后审,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5日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施工招标文件费每份2000 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西部庭州网,昌吉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拓源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雷明联 系 人: 张春雷 电 话: 13039407182电 话: 1390994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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