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虞宅乡新光村桂芳轩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5-1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虞宅乡新光村桂芳轩修缮工程已由虞宅乡党政班子会议纪要【2015】15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浦江县虞宅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浦江县虞宅乡新光村桂芳轩修缮工程,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仿古建筑及维修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虞宅乡新光村。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约6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5年4月、5月、6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购领招标文件 4.1 网上购买时间和网址 1)、时间:2015年7月16日9时至 2015年7月23日17时止,逾期不再出售。 2)、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jzb.com)--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 4.2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交易席位费3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000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5年7月24日14时00分前汇至以下帐户: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帐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044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15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虞宅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虞宅乡 地 址:浦江县文溪西路62号 邮 编: 322200 邮 编: 322200 联 系 人: 冯阳标 联 系 人: 楼晨阳 电 话: 13626898988 电 话: 18329017168 传 真: 传 真: 0579-8808276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5 年 7 月 16 日 交通:轨道交通 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 港口 码头 铁路 机场环保:污水处理 垃圾处理 流域治理水利:水库 引水社会事业:文化体育 健康养老 医疗卫生 保障性安居工程 公园 旅游 教育市政:供水 供热 供气 供电 园林绿化 园区建设能源:新能源 火电 水电 油气 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