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白云路(红旗中路-桂花路)建设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5]1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株发改招[2015]115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白云路(红旗中路-桂花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2.3 工程内容及规模:内容:本项目建设白云路(红旗中路一桂花路)的道路、排水、供电、照明、通讯、绿化及交通设施工程等。其中,道路南起红旗中路,北至桂花路,全长717米,路幅宽22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其他技术标准应符合市政道路建设有关规范和安全要求。 规模:建安工程费经株洲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14911099元,设计费约50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450日历天,包括施工图设计周期以及施工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第7天开始计算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390日历天;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5 质量要求:设计部分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可研批复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施工部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7 招标范围:设计范围为本项目所有范围内的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施工范围为本项目所有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与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3.4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由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有关联合体的规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 凡同时具备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下述有效证件资料原件前来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单位提供);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单位提供);③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提供);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职称证书上未注明工作单位或注明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如为退休人员则应提供劳动合同和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退休证。);⑥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⑦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⑧被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湖南省外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湖南省内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负责报名)。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投标人牵头人单位公章的叁份复印件,设计单位资料复印件另还需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6.入围方式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7.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 7 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 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七楼交易大厅(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 本工程招标文件择期另行发放。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1381。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院内 联 系 人:胡文静 电 话:152921806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耀华大厦B座1301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731-2227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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