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及内容: 2.2.1建设地点:茨坝街道办花鱼沟居委会(蝴蝶山); 2.2.2建设内容及规模:种植红叶石楠、旱冬瓜,苗木规格为苗高≥1.5米(或米径2厘米)以上容器苗,每亩种植167株(株行距2米×2米);种植面积112亩。 2.2.3树种配置:块状混交,品字形配置。 2.2.4整地方式及规格:穴状,人工整地(50cm×50cm×40cm)。 2.2.5种植方式:人工植苗造林。造林时采用人工整地,造林后当年管护,进行施肥、补植、松土、除草等措施,连续抚育管护3年。 2.2.6工程款支付方式:采用“3:3:3:1”方式支付,即施工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审计价款的30%;第四年支付剩余的10%。 2.2发包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范围。 2.3质量要求 2.3.1施工面积与作业设计面积无误差,面积核实率应达到100%,植苗当年成活率达95%以上,三年验收保存率达100%。 2.3.2种植树种初植密度和株行距须符合设计要求。 2.3.3各项幼林抚育管理措施到位,养护标准不低于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二级标准,并按设计进行抚育经营管理,各项抚育经营管理档案齐全,种植地管护人员落实,责任到人,管护到位(无偷盗、破坏苗木和放牧等一切不利于幼苗生长的人为活动,病虫害监测防治及时)。 2.3.4 苗木调用必须使用“四证一签”,确保苗木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2.4工期: 30日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