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通告 (东港市街内主要节点摆放景观花钵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DGZFCG-GC201555 东港市街内主要节点摆放景观花钵项目,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第一次开标废标,已经东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东港市园林管理处 二、项目名称:东港市街内主要节点摆放景观花钵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文件名称:东港市街内主要节点摆放景观花钵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项目概况:本项目施工地点位于东港市街内主要节点,施工内容包括主要节点摆放祥云花钵2套,万物合生3套、中皎月2套、献礼2套、水母花厅5套;花钵内栽植月季花等。(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会员或已纳入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暂未纳入但可以在领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履行完毕入库相关程序的,请至少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向东港市财政局采购办提交备案材料;(详见丹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60.21.141.206,《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规模的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 2015年7月22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止,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招标科。 3.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不收工本费。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相关资料:要求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未完成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备案的,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备案审核通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9:30时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递交文件的地址: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招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2日9:30时在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招标室进行。 十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资料审查合格后,应向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交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9,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办公时间8:30—16:30),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即取得投标资格。未取得投标资格者,其投标一律谢绝。 十三、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和东港市园林管理处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订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0415-7145374、6276313、7173516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 1347049554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女士、于女士 0415-7550267 信息发布单位: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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