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内) 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国医国药长廊项目设计及制作采购项目 日期 2015-7-21 招标编号 东采公〔2015〕638号 开标时间 2015-8-12 日 期:2015年7月21日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5〕638号 1、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委托,就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国医国药长廊项目设计及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包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数量 交货完工期 A 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国医国药长廊项目设计及制作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验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 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玖仟元整(RMB:¥ 1,249,000.00)。 5、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 21日至2015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②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2 日09 时 00 分~ 09时 30 分(24小时制)。 ③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09时 30 分(24小时制)。 ④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7 月21 日至2015年7 月 27日(共5个工作日)。 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 ②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3楼)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8、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人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可能被禁止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9、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13室 邮编:523009 联 系 人:练先生 电 话:0769-22806630 传真:0769-22806632 注:本项目详细公告信息来源于http://dggp.dg.gov.cn/(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如有内容不一致的,以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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