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广招字[2015]第037号 招 标 条 件 招标单位名称上饶市广丰区文物管理所 招标工程项目龙溪祝氏宗祠—祝氏宗祠、江浙社、文昌阁及水仙阁维修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国家文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文物保函【2014】1907号 项目总投资约480万元本项目投资约480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落实已落实 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上饶市广丰区东阳乡龙溪村 工程基本 情况及招标 范 围建筑规模约3895平方米层数/结构/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标段一个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且其业务范围内含有古建筑维修)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一标段 业绩材料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60个月(不含开标本月度)承担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施工过造价380万元及以上全国重点文件保护单位的文物修缮工程的施工业绩。同一工程须同时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施工许可证、经备案的施工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图,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业绩需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以便查询确定或实地考察。如经查证属伪造业绩,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作不良记录备案。 注:投标企业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录入江西省建设工程中标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查询;投标企业提供的外省业绩应当是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同时提供网址并打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项目经理担任,提供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项目 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件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为准)并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提供个人近60个月(不含开标本月度)承担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指承担过造价380万元及以上全国重点文件保护单位的文物修缮工程的施工业绩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材料原件。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按广府办字【2014】16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5、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广丰县人民政府网(www.gfx.gov.cn)、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f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于2015年07月27日下午5:00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fggzy.cn)资源下载栏发布(请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会有变动),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上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93-2633980 1517935972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8月11日左右(具体以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2015年 08月11日左右(具体以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2015年07月21日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2015年07月21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2015年07月21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3、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的,开标时报名和资格后审工作同时进行,在开启投标文件前完成。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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