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08221507170101项目名称崔葛安置小区一期绿化及景观配套设施工程 标段编号3208221507170101-BD-001;标段名称崔葛安置小区一期绿化及景观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5年7月2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5年8月1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崔葛安置小区一期绿化及景观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1、淮安市清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崔葛安置小区一期绿化及景观配套设施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崔葛安置小区一期绿化及景观配套设施工程 (2)工程地点:清浦区崔葛安置小区 (3)工程规模:投资约420万元。 (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5)招标内容:绿化及景观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7)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审计后第13个月付至审定价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 (4)企业资质为:具有园林绿化工程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资质为:具有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贰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以上项目经理(含贰级)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需提供园林绿化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备查); (6)申请人是淮安市本地企业须持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外地进淮企业须办理《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到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办理),且外地进淮企业需到清浦工业园办理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注册备案手续; 注:备案企业分为省内非淮企业和省外企业:省内非淮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取得清浦工业园建筑施工企业单项建筑工程资格审查备案通知书。【附:办理备案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清浦工业园建设房管局办理:a、企业法人委托书;b、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并提供2014年1月1日至今连续六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c、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d、由企业提供承诺书(原件):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⑵企业无拖欠工人工资⑶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e、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原件及复印件。】省外企业只需在投标时提供江苏省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备案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83852123 18552604495. (7)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8)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和投标等有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资审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需提供2014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9)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各投标单位到检察机关办理或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下载打印。开具证明的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各项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都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报名方式: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向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2015年07月22日至08月12日,登录淮安招投标网 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 注:(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2)2013年1月1日起,投标人可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投标人也可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未录入数据库的原件资料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 年08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范工 电 话/传真:0517-83110023 联系地址:淮安市开发区深圳路1号尚东国际C座1207室 12、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昊 电话:0517-83515984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招标主管部门备案: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