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4429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眉山市岷东新区市政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工程PPP模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眉山市岷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贸易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岷东经函【2015】4号、5号、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0522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资金实力要求: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25000 万元人民币,同时还应提供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前十日内的企业银行账户不少于10000万元的存款证明或银行的授信合同。 3.2资质等级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或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近三年(以竣工验收证书的竣工时间为准,201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总投资在 10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园林景观类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否则不予认可,同时留业主电话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4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6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为一级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所提供证件必须注册本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任何职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质量员1名、造价员1名,提供上岗证。 (1) 本项目的监理单位由项目业主依法招标确定。 (2) 投资建设人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资金筹措、施工组织及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移交等,建设期间须接受项目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3)投资建设人的施工组织形式与方式,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原则内,由其自行确定和实施。 (4)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建设费用须按约定的计价原则计算,且须通过中标人和项目业主建立的共管账户列支,支出金额和时间做为基础计算建设期的资金成本,费率标准按本合同签署时中国人民银行 5 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上浮30%计算。工程建设费用、建设期资金成本、绿化管养费、年投资回报,均以经过政府审计部门审定后的金额为准。(5) 年投资回报率: 本项目年投资回报率报价不得高于 10.0% (按百分比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具体以招标竞标结果为准。 (6) 回购年限: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开始回购,回购期 5 年内。 (7) 回购方式: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在 5 年内分 20 次等额回购,即每 3 个月回购 5% ,直至按约定回购完毕。 4.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在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6号丝绸大厦201室 报名。 (原件查验,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日前十日内的企业银行帐户不少于10000万元的存款证明或银行的授信合同;(5)企业业绩。(6)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件。 以上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1.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1.4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报名期限: | 2015/7/23至 2015/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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