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JR201507491项目名称华阳东西路、南北路景观灯光亮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阳东西路、南北路景观灯光亮化工程已由句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以 句政办发【2013】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句容市崇景园林绿化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句容市崇景园林绿化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华阳东西路、南北路 工程规模;一标段约1194万元;二标段约615万元; 计划工期:一标段40天;二标段40天; 招标范围:景观亮化 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景观、灯光、亮化(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注: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一标段: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二标段: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4.投标人条件 4.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规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其他条件 1.企业取得信用管理手册 2.项目经理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必须到场. 开标时必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持企业CA锁以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原件、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函进行投标工作。 4.为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企业信用库录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所属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名单原件(社会保险交至开标前两个月)以供审查。 5.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本公司注册地银行提供的存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88983031)。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经理与投标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资格审查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证书;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 (5)项目组成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最迟缴纳至开标前两月;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投标保证金及时汇入指定帐户(由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各投标单位汇款银行及账号明细进行核实); (10)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1)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 该工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完善企业信息库,确保各资审条件及扫描件网上可查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3』4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6.评标细则 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信用分”的评标方法。 2.技术标评审 根据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在对商务报价评审的同时,对施工组织设计仅进行合格性评审,不评分,评审内容如下: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项目组成人员的设置须按照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执行 )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施工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则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是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3.投标报价分值(95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 =100%。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出1%扣 3分,每低于1%扣 3 分,不足1%的按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若明显低于控制价,投标人须向评标委员会就让利部分理由及降低成本的措施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解释合理方可加入基准值计算;不合理的,不纳入基准值计算。(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 综合信用分值计算(3、4、5分),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综合得分乘以所相应的百分比即为该投标人综合信用得分。以总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其它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0。以专业承包资质为主项的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在招投标时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以0.95。 7.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商务标和综合信用分值得分的高低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的投标人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均得分相同且最高,则选择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本工程中标人。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本工程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8.投标保证金缴纳 潜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一标段24万元;二标段12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交至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帐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开标当天 8月14日9:30对各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保证金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 一标段:收款人单位名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句容市农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3211040231010000332661 二标段:收款人单位名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句容市农商行华清支行 账号:3211040231010000332670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如果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未开通网银,可以选择到开户银行前台进行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同时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从 2015 年7 月 23 日至 2015 年 7 月 27日, 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于开标前登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请咨询18652861188,网上招投标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徐华锋13186485285)。我市采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形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家投标单位每个标段300元。 友情提醒:请谨慎下载招标文件,如获取招标文件后,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参加开标会、无故放弃投标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一个月;一年内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将拒绝其参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六个月。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 年 7 月 28 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8 月 14上午 9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601)(地址:句容市长江路1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其他 请各投标单位自觉遵守关于印发《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句监管办【2013】1号),如有不良行为,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根据文件给予处罚。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句容市崇景园林绿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崇明公园 联 系 人: 吴前顺 电 话: 13004352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昌中路 联 系 人: 王昭燕 电 话: 1395299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