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辰溪县城南新区正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辰发改招[2014]31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TPPCG(2015)047; 2.2项目名称:辰溪县城南新区正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辰溪县城南新区; 2.4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153.722米,路面宽度20米,其中机动车道14米,两边人行道各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路基、路面、给排水、绿化、亮化等工程;工程费用约1606.13万元(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论为准)。 2.5工期要求:360天(日历日) 2.6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合格标准,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7保修要求:建设部80号令 2.8招标范围:土建(含土石方、路基、路面、管网铺设工程)绿化、亮化等施工图所列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见财政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该项目总段招标,分段实施,分段结算,共分为三段:KO+000-K0+424.603段,K0+424.603-K0+760段,K0+760- K1+53.722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配备标准,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 由于项目现场施工条件恶劣,施工难度较大,须投标人在报名前自行进行踏勘,到招标人处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并由招标人出具回执单,以便明确施工难度及中标后的施工协调。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4.2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开标后资格审查”执行。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期间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托管账户管理,且在银行转账凭证上说明“辰溪县招标办,辰溪县城南新区正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辰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辰溪支行 银行账号: 1914 0113 0902 6404 076 如未中标,依法一次性无息退还。 5.2投标保证金在2015年7月29日17:00分之前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授权委托人带身份证,于2015年7月23日 至7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以下证件到辰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备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二套(胶装成册): 6.2①本公告有效期内开出的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以电脑打印的为准,手写无效);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入湘施工登记证(外省企业);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⑥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⑦招标人盖章确认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回执单及《投标报名诚信投标承诺书》;⑧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⑨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⑩注册建造师原件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3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经理如在工程施工中存在以下情况则视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即挂靠施工):①项目经理不参加第一次工程会议或监理方强调必须参加的会议;②连续两次不参加工程例会;一个月内两次不参加工程例会的情况发生两次;③累计五次缺席工程例会;④三次离开工地前未向监理方提交书面报告;⑤一个月内在工地时间不足五分之二;⑥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的三分之一。视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投标中的欺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视为构成犯罪,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同时可按工程造价(或其一定比例)作为涉案金额追究投标人的刑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6.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在报名时同时发售,售价400元一套,图纸1000元一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2日 15:30时,地点:辰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辰阳楼三楼)。 7.2投标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到场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hhzb.gov.cn/zbgg.asp)、辰溪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xi.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辰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5-5259933。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5399800828 辰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45-5259933地址:辰溪县八一路辰阳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3楼 联系人:申女士 联系电话:0745-2722058、 2722048(传真) 附:《投标报名诚信投标承诺书》 投标报名诚信投标承诺书 (报名时提交)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辰溪县投标活动,不扰乱辰溪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二、本企业与招标单位不存在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三、 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四、不出借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不出借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参与围标。 五、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以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八、绝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异议。 九、通过资格预审入围后,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辰溪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行政处罚。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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