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记录 那阳镇南山旅游景区标志标线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XY-20151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那阳镇南山旅游景区标志标线工程 已由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横发改基[2015] 10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横县那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GXXY-2015135 2.2建设地点: 横县白沙道至天寿佛寺 2.3建设规模: 约6.5公里 2.4项目投资: 约49万元 2.5要求工期: 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道路减速带、护栏、凸镜、路口牌、鸣号标志、村庄牌、学校牌等道路安全设施等设施等施工图要求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 年7月23日至 2015 年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出具的投标邀请书原件 到 南宁市双拥路28号丽景酒店8楼806室 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8月12日 10时00分,地点为 横县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大楼2号楼3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专职投标员应本人递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5年7月29日17时前以书面方式向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确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栏上发布。 8.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监督电话:0771-722813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横县那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横县那阳镇 地 址: 双拥路丽景酒店801-808室 邮 编: 邮 编: 530021 联 系 人: 黄工 联 系 人: 魏工 电 话: 0771-7382156 电 话: 0771-567276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招标人:横县那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广西横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2015 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