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445455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古梅花观湖州市纯阳宫一期之玄帝阁修缮工程(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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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金盖山古梅花观委托,就湖州市纯阳宫一期之玄帝阁修缮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采)2015500-1 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或省级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 3、竞标人必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浙江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备进浙备案、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 5、竞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6、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已提交。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湖州市学士路祥和花园西区29幢1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一楼大厅公告栏)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有效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取得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或省级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州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湖登记备案管理手册》或《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市外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4)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行政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5)竞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6)竞标人提供(2012-2014年任意连续两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9)竞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0572-2506626 传真:0572-2044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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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5/7/23至 2015/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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