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街道路网完善工程—永昌路(天福路至富桥大道)新建工程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50257 项 目 名 称:福永街道路网完善工程-永昌路(天福路至富桥大道)新建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5025701 招标工程名称: 福永街道路网完善工程—永昌路(天福路至富桥大道)新建工程 工 程 地 址:宝安区福永街道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汇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李秀娟 办公电话:0755-27872628 移动电话:13410451041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肖莉 办公电话:27380204 移动电话:13903027802 计划总投资:780.04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629.76323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电信管道;电力管道;路灯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给排水管道工程;市政道路;燃气工程;其他:绿化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7月27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5年7月31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7月29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经理已经停止使用,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可在本省执业。 7、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 8、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9、根据《关于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试行土石方运输业务招标有关事宜的通知》(深建市场[2013]216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在中标后通过在交易中心招标确定土石方运输企业。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