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C-SXZB-2015-040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河曲县隩滨公园等部分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河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发[2014]第82号和河发改发[2015]第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解决,投资主体为河曲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河曲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曲县隩滨公园等部分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河曲县文笔镇北元村长城大街西端 2.3建设规模:用地规划面积为171289.83平方米 2.4项目投资额:项目概算总投资3700万元 2.5招标内容及范围: (1)招标内容:河曲县隩滨公园等部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地下管网、地面铺装、景观、照明等工程;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所有工程施工直至移交给业主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维护等全部工作和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15年8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26日;(最终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相关专业现行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具备由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对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市需提供企业注册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办理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园林绿化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职称证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有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7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1)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代码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项目经理的资格证、注册证及安(B)证;(8)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9)同类型工程业绩(提供同一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都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接收。由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报名和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4.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报名时应携带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外)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递交三套,所有原件现场拍照存档,过期不候。 4.2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6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招标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曲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河曲县圆通街101号 邮 编:036599 联 系 人: 王润才 联系电话: 18535055130 邮 箱:15256083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北美晶域蓝湾A座1单元10层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郝晓宇、蒙永明 电 话:18636825830/15135114933 邮 箱:brsxfgs@126.com 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