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坪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坪县公安局,建设资金 已到位 ,建设资金约59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坪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坪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绿化工程,总投资约59万元,项目地址:永胜县涛源镇。 2.2招标范围 华坪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2至201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5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3.6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和入丽备案证,丽江市外企业需提交入丽滇备案证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07月27日至 2015 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档备查。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5年08月19日上午9:30分以前,地点为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坪县公安局 地 址: 华坪县中心镇 联系人: 石常国 电 话: 13988814867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香江花园商铺5-101 联系人: 肖建鹏 电 话: 0888-5128222 报名地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金山乡政府北侧) 联 系 人:车涛蓉 联系电话:0888-5100723 |